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分級
2016-05-13 來自: 福州同創興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6937
本標準分三級:
1. 排入GB3838中III類水域(水體保護區除外),GB 3097中二類海域的廢水,執行一級標準。
2. 排入GB3838中IV、V類水域,GB 3097中三類海域的廢水,執行二級標準。
3. 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下水道的廢水,執行三級標準。
4. 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下水道的廢水,***根據下水道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1和2的規定。
5. GB3838中I、II類水域和III類水域中的水體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擴建、改建項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標準值:
本標準按照不同年限分別規定了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允許排放濃度和自高允許排水量。
1989年1月1日之前立項的紡織染整工業建設項目及其建成后投產的企業按表1執行。
1989年1月1日至1992年6月30日之間立項的紡織染整工業建設項目及其建成后投產的企業按表2執行。
1992年7月1日起立項的紡織染整工業建設項目及其建成后投產的企業按表3執行。